標題:自112年7月1日起,不能在客房內主動提供一次用旅宿用品

環保署規定,自112年7月1日起,不能在客房內主動提供一次用旅宿用品。

若您需要牙刷、牙膏、浴帽、牙線、棉花棒,需於存錢筒中,每一項投入10元。
刮鬍刀,請投入20元。

以上所得,扣除成本後將捐贈給中華民國唐氏症基金會。

環保署新聞
https://enews.epa.gov.tw/Page/3B3C62C78849F32F/77918454-9137-41c7-b5a7-f6b47aefbc1a

發布日期:2023-07-05 09:25: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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